一、申请流程
1. 确认申请资格: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实际需求与能力。
2. 准备申请材料:
o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晰展示企业的基本信息,如名称、类型、经营范围等,加盖企业公章。
o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证明网站域名的合法归属,包含域名、注册人、注册时间等内容,加盖公章。
o 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例如药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o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详细说明网站的各个栏目及其功能、内容规划,如药品信息展示板块的分类方式、药品咨询栏目的服务流程等,形成文档并加盖公章。
o 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阐述保障网站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如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方式,以及管理措施,如人员权限管理、数据备份计划等,以文档形式呈现并加盖公章。
3. 网上申报:
o 进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申请系统。
o 注册账号并登录,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企业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网站相关信息,如网站名称、网址、服务类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等。
o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文档按系统要求上传至对应位置。
4. 受理审核:
o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o 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正材料。
5. 现场检查(视情况而定):
o 对于部分申请,监管部门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办公场所及网站运营地进行实地检查。
o 检查内容包括网站实际运营情况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职且具备相应能力、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等。
6. 审批发证:
o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可在申请系统中查询到审批结果并领取证书。
二、复审要求
1. 复审时间: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般提前数月启动复审申请工作。
2. 材料准备:
o 企业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提供的药品信息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数量、服务质量反馈等情况总结。
o 网站变更情况说明(若有):如网站域名、栏目设置、技术架构等方面的变更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o 人员变动情况说明:若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变动,需提供新入职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或人员离职情况说明。
o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持续有效性证明:如更新后的信息安全技术设备清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说明等。
3. 申请提交:
o 按照初次申请的类似流程,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复审申请系统或平台上提交复审申请材料。
o 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待监管部门审核。
4. 审核与决定:
o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o 若审核通过,将对证书进行续期;若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作出不予续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