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办理资格:
• 企业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暂不被允许申请。
• 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 有确定的网站域名和服务器托管商,且网站已完成备案。
•准备申请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包含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表述,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两面都要扫描,图像清晰可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股东身份与股权结构。
•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章程内容应完整,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规定。
•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至少提供三名人员相关材料,社保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显示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保,缴纳期限一般要求近三个月,证明公司具备开展业务的人员基础。
• 网站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清晰展示域名注册人、注册时间、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域名所有权归申请企业。
•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托管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托管商资质证明其具备合法合规的服务器托管服务能力,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证)等。
• 网站内容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要求的承诺书:企业需承诺网站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提交申请:
•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
• 按系统要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申请材料清单等内容,然后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逐一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格式正确。
•审核流程:
• 形式审查: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反馈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 实质审查:对企业的经营资质、网站内容、人员情况、技术条件等进行深入审查,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说明或补充材料,也可能进行实地核查。
• 公示: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左右,接受社会监督。
•领取许可证:
• 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可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许可证上会注明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业务范围、有效期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