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3.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
4.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9.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
10.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二、提交申请
1.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确保材料完整、无遗漏、无错序。
2. 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可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文档(若支持),或前往发证机关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需填写准确的申请表格,注明企业名称、证书编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审核流程
1. 形式审查:原发证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首先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如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盖章签字是否完备等。若发现材料存在问题,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正材料。
2.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核人员会对企业的网站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更新及时性等;核查企业专业人员资质与实际工作情况是否相符;评估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审查药品信息来源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等。在此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说明或补充材料,也可能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或实地检查。
3. 审核决定:根据实质审查结果,原发证机关作出审核决定。若企业符合复审要求,将批准证书延续,并在原证书上注明延续后的有效期;若企业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延续,并书面通知企业,说明不予延续的理由,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