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资质要求
1. 企业类型
1)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相关业务表述。
2)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规定,一般需达到一定金额以确保具备开展经营性业务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 人员配备
1)拥有至少5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其中包括至少1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相关药学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
2)配备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能够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安全以及应对网络技术故障等问题。
二、网站建设要求
1. 域名与名称
1)网站域名注册信息应与申请企业信息一致,且域名需通过合法途径注册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2)网站中文名称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夸大性词汇,除非有特殊规定和审批依据,且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易混淆或误导性表述(除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
2. 栏目设置
1)设置药品信息展示栏目,如药品的品种介绍、功效说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且信息应准确、完整、科学。
2)设立药品信息审核与发布管理栏目,明确信息来源追溯机制和审核流程,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3)具备客户服务栏目,方便用户咨询、投诉与反馈,并有相应的处理流程和记录保存机制。
三、管理制度要求
1. 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来源渠道,如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研究机构等的合作协议或信息获取授权。
2)制定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规定审核的标准、流程、责任人,对药品信息进行多层级审核,杜绝虚假、误导性信息发布。
3)实施信息发布与更新制度,确定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更新频率,保证药品信息的时效性。
2. 安全保障制度
1)构建网络安全防护制度,采用防火墙、加密技术等手段保障网站免受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威胁。
2)设立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定期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并制定数据丢失或损坏时的恢复方案,确保数据完整性与连续性。
四、申请材料要求
1. 企业基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信息清晰可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其身份合法性与真实性。
2. 人员材料
1)专职药品专业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2)人员简历,详细描述其从业经历、专业技能培训情况等。
3. 网站材料
1)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证明文件,如域名注册商出具的相关文件。
2)网站栏目设置规划图与详细说明文档,以图文并茂形式展示网站架构与各栏目功能。
3)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明确网站运行的网络基础服务保障。
4. 制度材料
1)信息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涵盖采集、审核、发布等各项制度的详细文本。
2)安全保障制度文件及相关技术措施说明,如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清单、数据备份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