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前提与证书获取
1.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组织形式,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与必要的设施设备。
2. 人员配备:拥有至少两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有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且这些人员需全职或兼职从事相关信息服务工作。
3. 证书申请: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站域名注册证书、网站栏目设置规划、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药品信息审核管理制度等,经审核通过后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经营性)。
二、网站运营规范
1. 域名与名称:网站域名注册应合法合规,中文名称不得随意使用“中国”“中华”“全国”等特定冠名,且非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开办的网站,名称中不能有“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易混淆词汇。
2. 栏目设置:设置全面且合理的药品信息栏目,如药品新品介绍、药品使用方法说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药品价格信息(遵循相关规定)等,为用户提供准确有用的药品信息服务。
3. 信息管理:建立严格的药品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所发布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准确、科学,严禁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药品信息以及未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
三、安全保障措施
1. 技术安全:采用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如防火墙、加密技术等,防止网站遭受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与网站稳定运行。
2. 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包括药品信息数据、用户数据等,同时制定数据恢复计划,以便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确保业务连续性。
3.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预案,在遇到网络安全事件、药品信息错误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与不良影响,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监督与管理
1. 内部自查:企业定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网站运营是否符合资格证要求、药品信息发布是否规范、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有效执行等,并形成自查报告。
2. 外部监管: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与信息,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确保经营活动持续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