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变更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新地址应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稳定的网络环境、适宜的办公场地等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设施与环境。
二、准备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该表需详细填写企业名称、原证书编号、原地址、变更后地址等信息,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信息真实性,复印件应清晰完整,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体现企业的合法经营主体身份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若有)。
3)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证书是办理变更的基础依据,需保证其在有效期内且未处于异常状态。
4)新地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产权证明需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房屋坐落详细地址、建筑面积等关键信息;租赁合同应涵盖租赁双方名称、租赁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证实新地址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5)企业关于地址变更的决议文件。如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文件中需明确表述同意地址变更的相关内容,有参会人员签字及企业盖章,表明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新地址的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说明。包括网络接入带宽、服务器配置详情、信息安全防护软件及硬件设施清单、信息备份与恢复机制、用户数据保护措施等方面的阐述,以证明新地址具备持续保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
三、提交申请
企业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原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方式可根据当地规定,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指定的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四、审核流程
1)受理审核。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实地核查。材料初审合格后,监管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新地址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查新地址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包括场地设施、网络设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综合评审。基于受理审核与实地核查结果,监管部门进行综合评审,判断企业是否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地址变更条件,评审过程中可能会参考企业既往的经营记录与信用情况。
五、领取新证
经审核,企业地址变更申请符合规定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上地址信息已更新为新地址。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领取凭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证,完成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地址变更的全部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