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信息完全一致,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2)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网站的网络地址归属,是确定信息发布源头的关键材料,确保能对网站进行有效监管。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详细阐述网站所涵盖的与药品信息相关的各个板块内容,如药品资讯、药品知识科普、药品产品介绍等具体分类设置情况。
4)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资质,能够对药品信息进行准确审核与把关,其学历和职称证明是衡量专业能力的重要依据。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企业法人身份信息,确保申请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明确且合法。
6)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说明网站运行的网络技术支持服务来源,保障网站运行的稳定性与可追溯性。
二、网上填报申请
申请人需登录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认证申请系统。在系统中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将企业基本信息、网站信息、人员信息等相关内容准确录入,确保所填信息与准备的书面材料一致。
三、提交书面材料
将准备好的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应注意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避免出现缺页、错页或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
四、审核环节
1)形式审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首先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材料存在问题或不齐全,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
2)实质审查。在形式审查合格后,监管部门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企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网站内容设置与运营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判断是否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认证的标准与要求。
五、审批与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予以批准,并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定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向申请人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若审核未通过,会书面告知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及整改要求,申请人可在整改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