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材料要求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
  • 发布时间:2024-12-09 10:57

  一、基础资质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若为新办企业,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筹备材料。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需清晰可辨。

  二、网站相关材料

  1.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确保域名注册信息准确且在有效期内。网站中文名称若与主办单位名称不同,不得违规冠名“中国”“中华”“全国”等,且非特定情况不得在名称中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2.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服务的相关细则、期限与双方责任。

  3.    网站页面设计图与栏目架构图,详细展示网站整体布局、各栏目设置情况,包括药品信息展示、咨询互动等板块的规划。

  三、人员资质材料

  1.    至少两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其一为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需涵盖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其二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药学、医疗器械技术等相关资格证,若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2.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简历,简历应包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领域的相关经验与成果等内容。

互联网药品

  四、管理制度材料

  1.    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明确药品信息从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的全流程规范与责任划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2.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规定对药品信息数据的存储、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加密、备份、访问权限等安全保密措施。

  3.    用户信息安全制度,阐述对用户注册信息、浏览记录、咨询内容等数据的保护措施,防止用户信息泄露与滥用。

  五、其他材料

  1.    药品信息来源说明,详细说明网站所发布药品信息的获取渠道,如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对公开药品信息数据库的引用授权等证明材料。

  2.    对网站历史发布信息的备份与查阅管理情况说明及相关记录样本,展示具备有效管理历史信息的能力与实际操作情况。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所有栏目与内容的操作指南文档,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检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