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办指南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
  • 发布时间:2024-12-06 14:54

  一、申办主体要求

  1.    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

  2.    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则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申办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信息。

  2.    准备纸质材料:在网上申请提交后,准备以下纸质材料以便后续提交审核。

  三、申办所需材料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内容应完整、准确填写,包括申办单位基本信息、网站域名、IP地址、服务器放置地点等,加盖申办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证明所申请服务的网站域名已合法注册,且注册人信息与申办单位一致。

  4.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详细阐述网站拟设置的药品信息相关栏目,如药品资讯、药品数据库、药品使用指导等,以及各栏目的主要内容与功能定位。

  5.    药品信息来源证明:

  o    若是自主采编,需说明采编团队构成、信息审核机制等,并提供采编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相关医药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o    若信息来源于其他合法渠道,如专业医药数据库、权威医药研究机构等,需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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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至少有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7.    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证明:如服务器托管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明确服务器放置地点、托管服务期限等信息;若为自有服务器,则提供服务器购置发票及放置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8.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清晰显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材料提交与审核

  1.    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或指定受理地点。

  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包括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形式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实质审核则对申办单位的资质、人员条件、网站内容规划与信息来源等进行审查。

  3.    若审核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办单位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五、审批与发证

  1.    经审核,申办单位符合条件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    若不符合条件,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申办单位可在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