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二、申请材料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详细填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网站域名、IP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且无遗漏,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展示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关键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与有效性。
3.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如域名注册证书,明确网站的网络标识所属权,复印件提供即可。
4.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o 阐述网站所设立的各个栏目及其主要功能与定位,例如药品资讯栏目、药品查询栏目等。
o 说明每个栏目与药品信息服务的关联性和合规性。
5.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o 提交详细的信息备份制度文本,包括备份周期、备份存储方式等。
o 对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可提供备份记录实例等证明材料。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o 以文档形式清晰描述如何进入网站各栏目并浏览内容的步骤。
o 如有特殊操作要求或登录权限设置,需一并详细说明。
7.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o 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需呈现其专业名称、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信息。
o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展示其专业资质水平。
o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清晰复印,简历应涵盖工作经历、相关项目经验等内容。
8.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o 阐述网站在技术层面防止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的措施,如防火墙设置、加密技术运用等。
o 提供信息保密管理的制度文本,规范内部信息处理流程与保密要求。
o 说明用户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与保护规则,保障用户隐私安全。
9.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o 描述获取药品信息的渠道与审核机制,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o 对信息真实性与安全性保障措施进行说明,并可提供与信息源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等。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系统,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
2. 提交纸质材料:将准备好的纸质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按照规定份数提交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受理窗口。
3. 材料审核: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发现材料问题,会通知申请单位限期补充或修正。
4. 现场检查(如有需要):对于部分情况,监管部门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办公场所、网站运营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5. 审批决定:经审核与检查(若有)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批准决定,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若不符合要求,则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