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变更须知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
  • 发布时间:2024-12-06 13:30

  一、变更准备

  1.    明确变更事项:确定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域名、网站栏目等具体变更内容。

  2.    收集基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二、按变更类型准备特定材料

  1.    企业名称变更: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新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变更: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原件(如股东会决议等,加盖公章)。

  3.    网站域名变更:

  1)新域名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站域名变更情况说明(详细阐述变更原因及过程,加盖公章)。

  4.    网站栏目变更:

  1)变更后的网站栏目规划书(包括新增、修改、删除的栏目内容、功能介绍等,加盖公章)。

  2)涉及药品信息内容调整的,需提供相关药品信息审核材料(如新增药品信息的来源证明、审核记录等)。

  三、提交申请

  1.    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1)申请表需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变更事项详情等内容。

  2)填写完成后,加盖企业公章。

  2.    整理申请材料:将上述收集和准备好的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整齐,确保材料完整无缺。

  3.    提交申请:

  1)可选择线上提交:登录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

  2)线下提交: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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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核与反馈

  1.    受理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1)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2.    实质审核:相关部门会对变更事项进行深入审查,如对企业资质、网站运营情况、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核查。

  3.    审核结果:

  1)审核通过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颁发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上显示变更后的信息。

  2)审核不通过,会书面告知企业不通过的原因及整改要求。企业需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

  五、领取新证

  1.    收到领取通知后,企业需安排专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企业授权委托书(如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    领取新证后,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企业内部相关资料及网站信息展示,确保与新证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