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当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需按照本流程申请变更。
二、变更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企业需依据变更事项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详见“三、变更所需材料”部分。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原发证机关的指定受理窗口或网上申请平台(若开通)。
3. 审核环节: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等。
4. 现场核查(如有需要):对于部分变更事项,发证机关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企业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是否相符。
5. 审批决定:审核完成后,发证机关作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将颁发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若审批不通过,会书面告知企业原因,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变更所需材料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此表应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变更事项及变更原因等内容。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及主体资格信息。
3.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以便发证机关进行核对与处理。
4. 与变更事项对应的特定证明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时,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证实企业名称变更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变更网站域名,要提供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站域名变更的详细说明,说明应涵盖变更时间、原因及相关操作流程等信息。
3)若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等能证明法定代表人变更合法性的材料(加盖公章)。
5.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网站运营管理团队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6. 保证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声明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应清晰可辨,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按顺序装订整齐。
2. 申请时间: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出申请,避免因逾期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3. 信息变更后的衔接:在获得新证书前,企业原证书仍有效,但应积极配合发证机关的审核工作,同时做好变更信息后的相关业务衔接与过渡安排,如网站信息更新、对外宣传资料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