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或机构,在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依法依规申请变更的相关流程与要求。
二、变更事项及所需材料
1. 企业名称变更: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网站域名变更: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 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网站域名变更的详细说明(包括变更原因、变更时间等,加盖公章)。
4.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变更: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网站负责人变更: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 新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仔细准备齐全相应变更事项的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原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窗口递交或规定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若有)。
3. 审核环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过电话、邮件或系统反馈等方式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4. 审批决定:审核通过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变更批准决定,并换发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登记事项为变更后的信息。
5. 领取证书: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根据规定选择邮寄等领取方式。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应使用A4纸张,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加盖企业公章。
2. 变更申请应在相关事项变更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可能面临处罚或不予受理的情况。
3. 企业在变更期间应确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合规性与稳定性,不得因变更事项影响正常业务开展且违反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