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期内要求
1. 企业在这5年有效期内,必须严格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例如,不能超出许可的药品类别发布信息,对于药品的功效、用法用量等信息的发布要严格遵循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
2. 要确保网站运营符合相关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的要求。如定期对网站服务器进行维护,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有效期满后续处理
1. 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 申请换发时需要的材料: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等基本信息,以及证书有效期内业务开展情况总结。
2. 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件。这是换发申请必不可少的材料,用于核实证书相关信息。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清晰显示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日期等关键信息,且加盖企业公章。
4.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证明网站的合法性和归属,同样要加盖公章。
5. 网站栏目设置及内容更新情况说明。详细说明网站现有栏目,如药品资讯、药品知识科普等栏目的更新频率和内容变化情况。
6. 药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的证明材料。例如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签订的信息合作协议复印件,或者对引用权威药品文献的说明。
7.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情况说明。包括网站服务器安全防护措施、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未及时换发的情况
1. 如果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换发或者未被批准换发,不得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2. 若企业仍继续提供服务,将被视为违法经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进行查处,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