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1. 确定服务类别:明确拟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经营性服务如通过网站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非经营性则多为自身药品推广、知识普及等不涉及收费的服务。
2. 搭建网站:网站需具备符合要求的域名,且页面布局合理,具备药品信息发布、展示及管理等功能模块,如药品知识介绍板块、药品信息查询系统等,同时要保证网站运行稳定、安全,有数据备份与防护机制。
二、材料收集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其经营范围应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有一定关联或包含相关内容,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与原件一致。
2.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确定网站的网络地址唯一性与合法性,证书上信息应与申请企业及网站信息匹配,确保域名注册有效且未被侵权使用。
3.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明确网站管理责任人,便于监管部门联系与追溯,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 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药学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以保障所发布药品信息的专业性与准确性。
5.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详细阐述网站各板块、栏目的规划与用途,如设置药品新品介绍、药品使用禁忌讲解、药品行业动态发布等栏目,明确各栏目信息来源与审核机制。
6.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包括信息备份的频率、存储方式、查阅权限与流程等,确保信息可追溯与管理规范。
7. 药品信息来源证明文件:如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信息提供协议,或对公开药品文献资料的引用出处说明等,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可靠。
8. 企业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建立内部药品信息审核流程,有专人负责信息真实性查验,相关记录文件作为证明。
三、申请提交
将整理完备的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方式可依据当地规定,选择线上平台上传电子材料或线下窗口递交纸质材料,确保材料一次性提交齐全,避免因遗漏或错误导致申请延误。
四、审核流程
1. 形式审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首先检查材料的完整性、格式规范性等,如材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合规等。若存在问题,将通知企业限期补正。
2. 实质审查:对企业的人员资质、网站建设与运营能力、药品信息管理措施等进行深入核查。可能包括对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的考核、网站功能的现场测试、药品信息来源与管理流程的审查等。
3. 现场检查(如有需要):对于部分情况复杂或存在疑问的申请,监管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办公场所及网站运营地进行实地查看,核实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五、审批决定
经审核,若企业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条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予以批准,颁发资格证书,企业可正式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若审核不通过,将书面告知企业不通过的原因及整改要求,企业在整改完成后可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