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体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有所不同,以下是对不同主体申请条件的详细汇总:
一、演出经纪机构申请条件
1.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营业性演出”或“演出经纪”等相关业务。
2. 专业人员:
o 至少拥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o 这些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有效《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3. 资金要求:注册资本需达到20万元以上(内资企业),外资公司中方占股比例需在51%以上。
4. 工作场所: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
5. 合规要求:
o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在过去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o 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二、文艺表演团体申请条件
1. 专业人员与设备:
o 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
o 具备与演出相关的器材设备。
2. 资金要求:注册资本需达到10万元以上。
3. 合法经营:过去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4. 演出能力:具备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和水平,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演出内容。
三、申请材料汇总
(以演出经纪机构为例)
1.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材料:
o 资格证书扫描件。
o 身份证复印件。
o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4.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注册资本实缴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5. 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
6. 其他材料:
o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o 承诺书等相关文件(根据当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求提供)。
四、注意事项
1. 提前了解:在申请前,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办理要求和流程,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2. 材料真实: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因材料不实而导致申请被拒。
3. 保持沟通:在申请过程中,与文化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申请进展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各主体在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时,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和满足相应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