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针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等方式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等营利性活动而必须取得的证件。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一、基本条件
1. 经营范围:
o 申请主体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营业性演出”或“演出经纪”等相关业务。
2. 专业人员:
o 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且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有效《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3. 资金要求:
o 注册资本需达到规定要求,一般为20万元以上(具体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可能有所不同)。
4. 工作场所:
o 具备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且办公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 无违法违规记录:
o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法定代表人及机构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二、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o 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o 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包括正反面。
3.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o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o 与专职演出经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及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
5. 办公场所证明:
o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6. 资金证明:
o 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7.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o 证明办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意见书。
8. 其他材料:
o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三、注意事项
• 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或遗漏。
• 申请过程中需保持与文化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 申请成功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续期。
营业性演出许可的申请需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保持与文化行政部门的沟通,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