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必备资质,它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分为“演出经纪机构”和“文艺表演团体”两种。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指南,包括主体差异与申请条件。
一、主体差异
1. 演出经纪机构:
o 需要有通过文旅部演出经纪人员考试获得从业资格的经纪人。
o 申请时需具备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的劳动关系必须在该演出经纪机构名下。
2. 文艺表演团体:
o 需要有文艺表演专业的毕业证或演员证。
o 所能对应营业性演出的经营范围依据人员的专业来决定,如戏曲、舞蹈等。
二、申请条件
1. 经营范围:
o 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业务或相关文艺表演活动。
2. 专业人员:
o 演出经纪机构需有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o 文艺表演团体需有具备相关文艺表演专业的人员。
3. 工作场所:
o 申请主体需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o 在申请之日前,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也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5. 资金要求:
o 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注册资本有一定要求。一般来说,演出经纪机构需有相应的注册资本。
三、申请材料
1. 基础材料:
o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o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 专业人员材料:
o 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o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 财务与场地材料:
o 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银行入资单等)。
o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o 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其他相关部门。
3. 材料审核: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4. 现场考察:部分地区可能会进行现场考察,核实演出场地、设施及人员情况。
5. 审批决定: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和考察情况,作出是否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决定。
6. 领取证书:若申请通过,前往主管部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遵循以上指南,申请主体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和要求,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