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明确,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及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1. 申请:
o 申请人需备齐所有材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
2. 受理:
o 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 审查:
o 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决定。
4. 颁证:
o 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所需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副本:
o 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演出经纪”等相关内容。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o 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3.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材料:
o 资格证明: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至少3名)。
o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对应上述3名经纪人)。
o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4. 住所使用权证明:
o 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5. 资金证明:
o 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具体注册资本要求根据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6. 开户许可证:
o 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7. 其他材料:
o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o 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需办理续期。
• 外资与合资要求: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必须占51%以上股份;港澳台投资者需遵守额外规定。
• 实体办公地址:需有实体办公地址,不建议使用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按照上述流程和材料清单准备,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