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3. 资格证明: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4.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具体要求包括,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从业单位已变更至申请公司名下,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5. 住所使用权证明: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6.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不同类型机构注册资本有一定要求,如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7.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8. 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包括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
三、审核流程
1. 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2. 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主管部门一般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 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办理续期。
四、注意事项
1.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业务。
2. 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3.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也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4. 如为中外合资经营,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
以上即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证流程,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获取准确的办理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