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线上、线下演出以及直播行业必备的资质,其办理部门及流程需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演出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下是关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部门及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办理部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部门为文化主管部门,具体根据申请者的类型有所不同:
1. 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出经纪机构: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提交:申请者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向相应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登记表或相关申请表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2. 材料审核:文化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 决定与颁发:审核通过后,文化主管部门将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若不批准,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内资公司,在注册地文局办理即可;中外合资的,中方必须占51%以上,办理时需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2. 公司有两年以上的演出举办经历方可办理外国人来华演出审批。
3. 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
4.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需办理续期。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需遵循相关规定,向相应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材料审核、决定与颁发等流程。在申请前,建议申请者先咨询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