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表
需提供规范填写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内容涵盖申请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同时要清晰明确申请开展的营业性演出业务具体范围,确保填写无遗漏、无错误,各项表述符合实际情况与要求。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保证复印件清晰可辨,其上登记的经营范围需包含与营业性演出相关的经营事项,并且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用以证明单位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以及具备从事相关演出业务的经营权限。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准备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复印完整,复印件上的信息要与申请表中填写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完全一致,同样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便于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演出经纪机构)
若是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要提供本机构内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要包含证书编号、发证机构、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确认这些经纪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从业资质,且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人员符合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的要求。
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文艺表演团体)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时,需整理出本团体演员的详细名单,同时附上各演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确保演员身份明确,且能体现团体具备相应的演出人员力量,复印件按要求加盖公章。
六、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提供涵盖演出活动组织流程、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范等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本,文本应具备可操作性与合理性,能体现申请单位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各环节有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打印后加盖公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