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
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清晰阐述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意愿,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主体的公章,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二、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要体现申请主体属于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其经营范围应涵盖与营业性演出相关或允许开展此类经营活动的表述内容。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以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明确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主体责任人身份。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
准备企业内从事演出经纪工作的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人员分别整理好,复印件加盖公章。这些人员需具备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正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以表明企业拥有专业人员从事演出经纪相关业务。
五、公司章程
提供申请主体的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需详细呈现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经营范围、决策机制等关键内容,便于主管部门了解企业的运营管理基本规则以及是否符合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要求。
六、场地证明
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用于开展营业性演出相关业务,需提交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要清晰显示场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等信息,体现出有稳定的经营场地来支撑演出业务运营。
七、演出活动计划书
整理一份演出活动计划书,写明计划开展的演出类型、大致内容、预计演出场次、演出时间安排、演出地点范围等,可附上一些过往类似演出活动的案例资料,让主管部门了解企业对于演出业务的规划与实施能力,计划书加盖公章。
八、安全保障制度
制定完善的演出安全保障制度文件,涵盖演出场地安全、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与管理规定,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企业有能力保障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九、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如演出设备清单、与演出合作方的协议样本等其他有助于证明企业具备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条件的相关材料,一并按要求整理好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