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演出经纪机构类型
1. 定义: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专业的演出活动组织者和服务提供商,核心业务是演出及经纪业务。这包括为演出寻找合适的演员、组织排练、协调场地、进行票务销售等。
2. 办理条件:
o 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o 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经营演出”或“营业性演出”。
o 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持有演出家协会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
o 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实体办公地址,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要求。
3. 申请材料:
o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o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o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o 办公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
o 公司公章、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二、文艺表演团体类型
1. 定义: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专业从事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各种艺术表演的团体。在中国,文艺表演团体是文化产业和群众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不仅是艺术创作和生产的主体,也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
2. 办理条件:
o 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o 经营范围包含“文艺表演”或“营业性演出”。
o 有3名以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
o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要求。
3. 申请材料:
o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o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o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如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等)。
o 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说明。
o 办公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主要分为演出经纪机构和文艺表演团体两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均有所不同。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类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