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地点及要求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31 10:52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地点及要求如下:

  一、办理地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文化部或当地的文化局,具体地址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访问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使用地图应用查询具体地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二、办理要求

  1.    经营范围要求

  o    申请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业务,这是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2.    专业人员与工作场所

  o    申请单位需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o    申请单位还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住所使用权证明。

  3.    信誉记录要求

  o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4.    资金要求

  o    申请单位需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5.    外资公司占股比例

  o    如为中外合资经营,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以确保国内演出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3.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材料

  o    资格证明: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o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o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4.    住所使用权证明: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5.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    其他材料:包括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前往文化部或当地的文化局,并满足一定的经营范围、专业人员与工作场所、信誉记录、资金和外资公司占股比例等要求,同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