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主体资格:
o 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个体演员均可作为申请主体。
2. 营业执照要求:
o 申请单位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演出经纪”等相关内容。
3. 专业人员配置:
o 演出经纪机构应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文艺表演团体应有3名以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
o 演出经纪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4. 办公场所与设施:
o 申请单位需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并提供相应的场地证明,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o 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器材设备等。
5. 法定代表人要求:
o 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o 若机构曾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则不得再次申请。
6. 外资公司特殊要求:
o 外资公司申请时,中方占股必须在51%以上。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o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o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或演员的相关证明,包括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o 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o 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缴证明等。
o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结构说明、消防安全检查意见等。
2. 提交申请材料:
o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的文化行政部门或指定的政务服务窗口。
o 可选择在线提交或现场提交,具体方式需咨询当地文旅部门。
3. 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
o 文化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o 部分地区可能会安排实地核查,检查办公地址、人员设备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4. 审批决定:
o 在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文化行政部门会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5. 领取证件:
o 若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需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请注意,以上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申请时请咨询当地文旅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