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必备清单,让你事半功倍!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5-01-22 10:14

  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必备清单如下:

  一、基础申请材料

  1.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的相应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专业人员资质材料

  1.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上述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三、资金与财务材料

  1.    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    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办公场所与设施材料

  1.    住所使用权证明,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2.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如适用)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如适用)

  4.    舞台、看台依法验收文件或安全搭建承诺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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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相关材料

  1.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    演出内容相关材料,如剧本、歌词等(如适用)

  3.    演出节目单(如适用)

  4.    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如适用)

  5.    涉及涉外演出或港澳台投资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国人护照、短期工作证明,以及近2年内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书面声明(如适用)

  六、特殊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演出经纪”业务。

  2.    中外合资企业申请时,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

  3.    申请单位应具备实体办公地址,且该地址尽量不要是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4.    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撤销已颁发的许可证。

  按照以上清单准备材料,可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避免遗漏或错误提交材料。同时,保持与文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可能需要补充的材料,将有助于更快获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