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填写
单位名称: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文件上的全称准确填写,不得使用简称或缩写,确保名称的一致性与规范性。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以明确身份信息。
注册地址:详细填写单位的注册登记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等信息,若有多个经营地址,需分别注明并说明其用途。
注册资本:以万元为单位,填写企业实际的注册资本金额,需与验资报告或工商登记信息相符,体现企业的资金规模。
经营范围:对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将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相关业务详细列出,如电视剧制作、综艺节目策划、动画片创作等,确保涵盖所有拟开展的业务领域。
二、人员信息填写
主要管理人员:填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务、从业经历等内容,从业经历需详细说明在广播电视行业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包括曾任职单位、职位、参与的项目等,以证明其具备管理能力与行业经验。
专业技术人员:逐一填写不少于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
1)姓名: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姓名。
2)性别、年龄:如实记录。
3)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详细说明其教育背景,突出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的专业学习经历。
4)职称:如有相关专业职称,如导演职称、编剧职称等,准确填写。
5)从业经历:列举其参与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项目,包括节目名称、担任的角色、项目成果等,展示其专业技能与实践经验。
三、业务开展计划填写
近期业务规划:阐述未来1-2年内计划开展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项目,包括项目类型、主题、预计制作周期、播出平台或发行渠道规划等内容,体现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与目标。
长期发展目标:描述企业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领域的长期愿景,如成为某类节目制作的知名品牌、开拓特定区域或国际市场等,展示企业的战略规划与发展潜力。
四、其他信息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单位的固定电话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便于管理部门与企业沟通联系。
电子邮箱: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用于接收相关通知、文件及信息反馈,方便政务信息的传递与交流。
准确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是顺利申请许可证的关键环节,企业务必认真对待,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