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
需包含申请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阐述申请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具体理由和规划,明确表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与遵守承诺。
二、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正反两面均需提供,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2. 若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件(需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并盖章)。
三、公司章程
提供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内容应涵盖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股东信息、治理结构等关键条款。
四、主要人员材料
1. 至少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的简历,。
2. 上述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本科、硕士学位证书等。
3. 相关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若有)。
4. 与这些专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五、办公场地证明
1. 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明确租赁双方、租赁期限、场地面积、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且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
2. 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复印件,若为自有房产则提供房产证,若为租赁场地则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证明场地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信息完整、清晰,显示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且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
七、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机构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证明公司在市场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就是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所需的主要资料清单,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以便顺利推进许可证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