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条件:
1.1申请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公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注册登记成立,其运营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类经营活动。
1.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代表公司行使法定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资金与人员条件:
2.1要有与开展CDN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资金规模需足以支撑业务启动、运营以及后续的拓展等环节,比如能保障网络设备购置、技术研发投入等方面的支出。
2.2配备专业人员,包括网络技术、运维、安全管理等多方面专业人才,这些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从业经验,能确保CDN业务的正常运作与维护。
•信誉与服务能力条件:
3.1需拥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良好信誉,在过往经营或业务往来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损害用户权益等不良记录,能够让监管部门以及潜在用户信赖其服务质量与稳定性。
3.2具备为用户提供持续、稳定服务的能力,从网络资源调配、故障应急处理到日常的技术支持等各环节,都有完善的机制与措施保障,确保服务不间断。
•场地条件:
4.1要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办公场地,场地需符合相关安全、消防等标准要求,能够容纳开展业务所需的人员、设备等要素,为日常办公及业务运营提供基础空间保障。
•业务范围明确条件:
5.1要清晰界定拟开展的CDN业务覆盖范围,可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不同层级的地域范围,明确服务面向的具体区域,便于后续监管及业务布局安排。
•网络与信息安全条件:
6.1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涵盖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保密、数据备份恢复以及应对网络攻击等多方面的制度规范,并且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人员配备来确保制度能有效执行,保障业务运营中的网络与信息安全。
•设备设施条件:
7.1购置并配备开展CDN业务所需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硬件设施,且相关设备要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能支撑起内容分发等业务功能的高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