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如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等,且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由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二、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章程需涵盖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变更等关键条款,并经工商部门备案登记。
2)人员资质材料:至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计算机、通信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原件扫描件,以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至少5名客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原件扫描件与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客服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业务处理能力。
3)技术设施材料:详细的CDN网络拓扑图,标注节点分布、链路连接、设备型号等信息,附上节点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购置时间、购置发票等原件扫描件;提供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参数说明,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设备的具体信息与配置策略说明材料。
4)安全管理制度材料: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本,涵盖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信息内容审核管理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与操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文本,明确网络故障、安全事件等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流程、处理措施与责任分工。
三、提交申请
1)登录工信部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系统。
2)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信息、技术设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等,并上传对应准备好的材料原件扫描件,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材料上传完整清晰。
3)提交申请表后,系统将生成申请编号,企业需牢记该编号以便后续查询申请进度与状态。
四、审核与领证
1)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将通过系统反馈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正材料,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2)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技术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企业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展示真实的运营情况。
3)审核全部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经营性CDN许可证,许可证将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给企业,企业正式获得合法开展经营性CDN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