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准备
企业申请CDN许可前,需明确自身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应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与措施,同时拥有开展业务所需专业人员与技术能力。
二、材料收集整理
1. 公司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执照在有效期且经营范围适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人员资质材料:技术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整理成册并盖章,同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3. 安全保障材料: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文档,涵盖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培训计划、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并盖章;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范、数据加密等技术说明并盖章。
4. 机房资源材料:自有机房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并盖章;租赁机房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明确机房关键信息。
5. 技术方案材料:绘制详细的CDN网络拓扑结构图并附图例说明后盖章;编写CDN业务运营技术方案,包含网络架构、服务器配置、缓存策略、流量调度机制等并盖章。
三、提交申请
企业将整理完备的申请材料,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指定的网上办事平台提交。严格依照系统要求的格式与流程操作,保证材料上传完整清晰。若无法在线提交,联系通信管理局确定线下提交地址与方式,将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初审环节
1. 形式审查: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首先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若存在问题,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反馈或电话告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2. 材料补正:企业依据反馈要求,及时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或修改调整,再次提交审核,直至形式审查通过。
五、实地考察(按需)
初审合格后,若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将组织人员对企业的机房、办公场所等进行实地考察,核实企业实际运营状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包括机房设施、人员配备、技术设备运行等情况。
六、专家评审
对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通信管理局可能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依据相关标准与行业规范,评估企业的方案可行性、安全性与先进性,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七、审批决定
综合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结果,通信管理局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批准并颁发CDN业务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收到不予批准通知,告知具体原因。
八、领证与公示
获批企业凭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CDN业务经营许可证。通信管理局同时会在官方网站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