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申请者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等基本条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确保信息清晰、完整,能准确反映公司的注册信息与经营范围。
2. 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内容应涵盖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信息、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复印件同样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并加盖公章,确保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4.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每人的材料单独整理,按人员顺序编号排列,且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公司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与能力。
5. 已建CDN网络的详细信息,包括网络拓扑图,应清晰展示网络节点分布、连接方式等;IP地址分配使用情况表,明确各个IP地址的使用范围与用途;设备清单,详细列出CDN网络所使用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加盖公司公章。
6. 提供CDN服务的机房场地证明材料,如机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明确租赁期限、场地面积、用途等关键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房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若为自有机房),同样加盖公章,证明机房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三、提交申请
申请者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方式可采用在线提交或窗口递交,确保材料一次性完整提交,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而延误申请进度。
四、初审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若材料存在问题,通信管理局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者补充或修改材料,申请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重新提交。
五、实地核查
初审通过后,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的公司办公场地、机房设施等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人员配备、设备运行状况、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六、审核与决定
通信管理局根据初审和实地核查的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CDN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申请者可在整改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