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 企业性质: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不能以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名义申请。
2. 资金要求:拥有开展CDN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可通过企业财务报表、验资报告等证明资金实力。
3. 人员资质:至少具备三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技术人员专业应涵盖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等相关领域,以保障业务的技术支撑与安全维护。
4. 信誉保障: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需相关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或通过信用查询系统核实。
5. 场地条件:具有稳定的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场地的合法性与长期性。
6. 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明确网络设备管理、网络访问控制等规范;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信息的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的收集、处理、保存等符合法律法规与安全标准;同时还需具备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以便在面临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时能迅速响应处理。
二、办理流程
1. 材料准备:
1. 企业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 人员材料:整理好三名及以上技术人员相关证件扫描件与社保证明。
3. 场地材料:准备办公场地房产或租赁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 安全材料:编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
2. 申请提交: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办事窗口进行提交,确保材料准确无误且符合要求。
3. 初审环节: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真实性,若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限期补充或修改。
4. 实地核查(可能存在):部分情况会对企业办公场地、设备设施、人员实际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核实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5. 专家评审: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的技术方案、安全保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评估企业是否具备开展CDN业务的能力与条件。
6. 审批决定:根据初审、实地核查(若有)和专家评审结果,通信管理局做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则颁发CDN许可证,企业可依法开展CDN业务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