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icp许可证的办理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20 14:23

  一、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禁止外资参股。

  2)公司注册资金需达100万元及以上。

  3)有适应业务开展的专业人员与技术方案,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二、申请材料

  1)公司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明确股东构成与出资详情;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股权结构比例图,清晰展示股权层次与比例并加盖公章。

  2)网站相关材料:域名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服务器托管协议彩色扫描件,注明服务器IP地址等关键信息并盖章;网站已备案的证明截图;网站建设技术方案,阐述网站架构、功能模块、技术实现路径等内容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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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员材料: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可通过社保系统打印并加盖社保机构章。

  4)业务发展报告:详细说明公司业务定位、服务对象、盈利模式、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并盖章。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注册账号后如实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清晰、符合格式要求。

  2)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如材料有问题,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需在限期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3)实地核查:对于部分申请,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4)审核决定:经审核,若符合条件,通信管理局将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在其官方网站公示;若不符合,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领取许可证:申请人在收到准予许可通知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如法人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经营ICP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