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企业性质:内资企业,无外资参股。
2)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如信息发布平台、在线支付、广告代理等。
3)网站要求:有已备案且可正常访问的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内,网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相关表述,若不包含需先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清晰可辨。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体现股东结构、股权比例等信息。
4)股权结构图:详细展示股东持股情况,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资本,标明各股东出资比例。
5)技术人员证明:提供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网站域名证书:网站域名的注册证书扫描件,证明域名所有权归属申请企业。
7)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合同扫描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服务器相关信息。
8)网站内容说明书:阐述网站的服务内容、功能模块、运营模式、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
三、网上申报
1)注册账号: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并完善基本信息。
2)填写申请表:在系统中如实填写ICP许可证申请表,涵盖企业概况、网站信息、业务开展计划等内容。
3)上传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系统要求逐一上传至对应位置,确保材料完整、清晰、准确。
四、审核流程
1)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会在系统中反馈修改意见,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
2)实地检查:初审通过后,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办公场地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人员配备、网站建设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等。
3)专家评审:对于一些特殊业务或复杂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业务合规性、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等多方面评估申请的合理性。
五、领取许可证
1)审核通过通知:企业通过全部审核环节后,通信管理局将在系统中发布审核通过通知,告知领取许可证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
2)领取证书:企业委派专人携带指定证件(如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正式获得合法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