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ICP许可证办理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20 14:11

  一、确认企业资质

  1)企业需为内资企业,无外资成分。通过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确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以证明企业性质与注册状态。

  2)注册资本达到规定要求,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需出具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用以证实企业实缴资本符合标准。

  二、人员资质准备

  1)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至少3名。要求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确保人员专业能力符合要求。

  2)技术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证明人员劳动关系。

  3)提供近三个月内技术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表明人员在企业的参保情况,证实其在职状态。

  三、网站建设与材料

  1)拥有合法域名,提供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明确域名所有者为申请企业。

  2)确定网站服务器信息。若服务器托管,需提供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若为自有机房,提供服务器购置发票及机房场地证明原件扫描件,以保障网站运行环境合规。

  3)确保网站已完成工信部备案,提供备案成功截图打印件,并保证网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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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即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且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企业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用以明确企业股权结构。

  3)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内容完整,包括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关键内容。

  4)网站接入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网站接入服务相关权益与责任。

  5)信息安全责任书原件扫描件,表明企业对网站信息安全保障的承诺与责任。

  五、提交申请与后续跟进

  1)企业登录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申请系统,注册账号并登录。

  2)在系统内准确填写企业及网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依次上传上述各类申请材料,注意材料格式与大小需符合系统规定。

  3)提交申请后,定期查看审核进度。如遇审核部门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时按要求处理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内资ICP许可证,企业便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