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前提条件
1)企业类型为内资企业,无外资成分介入。
2)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资本已实缴到位。
3)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字样或相关表述。
二、所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像清晰,能明确展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信息完整无遮挡。
3)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与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彩色扫描件,用以清晰呈现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
4)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章,内容应涵盖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
5)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包括至少三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以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以此证明企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技术实力。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证书需处于有效期内,能准确反映域名注册信息。
7)服务器相关证明材料。若服务器为托管,提供服务器托管协议彩色扫描件、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自有机房,提供服务器购置发票彩色扫描件以及机房场地证明彩色扫描件,证明服务器资源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8)网站备案截图彩色打印件。从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中获取企业网站备案信息的截图,确保网站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且备案信息完整准确。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登录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在线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同时准确录入网站相关信息,包括网站名称、网址、网站内容概述等,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若材料存在问题,会在系统中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与补充材料要求。
3)修改与补充材料。企业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再次上传至申报系统。
4)实地核查(部分地区)。部分省级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企业的办公场地、技术人员配备、服务器运行状况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实地核查顺利通过。
5)审批决定。通信管理局完成所有审核流程后,作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将向企业发放ICP许可证;若审批未通过,会告知企业具体原因。
四、后续注意事项
企业取得ICP许可证后,需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超越许可范围。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通信管理局报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报表等信息,确保许可证的合法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