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ICP许可证办理详解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4-12-20 14:00

  一、基础条件确认

  1)企业必须是内资企业,外资占比为零。

  2)公司注册资本需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已完成实缴。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表述。

  二、材料准备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能明确展示公司所有注册登记信息,且处于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

  3)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企业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与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出资与占股详情页面。

  4)公司章程。需为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涵盖公司股东构成、注册资本认缴实缴情况、经营范围变更记录等。

  5)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包括三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彩色扫描件,以及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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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域名注册证书。所运营网站域名的证书彩色扫描件,证书上的域名所有者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7)服务器资料。若服务器为托管,提供托管协议彩色扫描件、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若为自有机房,则需提供服务器购置发票彩色扫描件与机房场地证明彩色扫描件。

  8)网站备案截图。从工信部备案系统获取的本企业网站备案信息截图,需显示网站域名、主办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与申请企业匹配。

  三、办理流程说明

  1)线上申请填报。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ICP许可证申请平台,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网站相关信息,如网站名称、网址、服务类型简述等。

  2)申请材料上传。按照系统要求,将准备好的各类材料逐一上传至申请平台,注意材料格式与大小应符合规定要求。

  3)初审环节。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若材料存在问题,如不完整、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等,将在系统内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与补充要求。

  4)材料修正与重传。企业依据初审反馈,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上传至申请平台。

  5)实地核查(部分地区要求)。有些地区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办公场地、服务器设施、人员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6)审核通过与领证。若申请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如有)均顺利通过,通信管理局将批准申请,企业按通知前往指定地点缴纳费用并领取ICP许可证。

  7)信息公示。取得ICP许可证后,相关信息将在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企业即可合法开展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