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1)企业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49%。
2)企业注册资金需达1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
3)企业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二、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保证信息清晰完整。
2)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且无遮挡涂改。
3)股东相关材料:若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4)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明确公司组织架构与股东权益等。
5)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还有劳动合同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
6)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展示域名所有权信息。
7)服务器接入相关材料:若是托管,提供与托管商的接入协议、托管商营业执照副本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若是自有机房,提供服务器购买发票与机房场地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
8)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彩色扫描件,体现财务状况与注册资本情况。
三、网上提交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许可证申报系统。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企业信息、网站信息、业务发展报告等内容,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确保材料格式符合系统规定,内容准确无误。
四、审核环节
1)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若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会在系统中反馈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
2)实地核查:部分地区可能会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包括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服务器设备等,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五、领取许可证
1)若审核通过,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缴纳ICP许可证办理费用,一般为每年5000元左右,具体费用以当地规定为准。
2)缴费完成后,即可领取ICP许可证,企业应妥善保管,在网站首页底部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