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企业资质
1)企业应为内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占股不被允许。
2)注册资本方面,若仅在省内经营业务,不少于100万元;若是从事全国性或跨省业务,注册资本需达1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3)有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场地与设施等,例如配备一定数量的网络技术人员、拥有合适的办公场地及服务器等设备。
4)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保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可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均要提供,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证明章程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4)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若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5)公司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般要求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体现企业人员的参保情况。
6)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显示域名所有者为申请企业且域名已成功注册。
7)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托管商的资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的相关事宜及托管商的合法运营资格。
8)网站的ICP备案信息截图,证明网站已在工信部完成备案登记。
9)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文档,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防护手段、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网站运营安全。
三、网上申报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的ICP申报系统平台,如所在省份通信管理局网站上的相关业务申报入口。
2)在系统内注册企业账号,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3)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录入网站相关信息,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网站首页网址等,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环节
1)初审阶段,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若材料存在问题,系统会反馈给企业要求限期整改补充。
2)部分地区可能安排实地核查,工作人员会到企业经营场所查看实际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场地设施、业务开展情况等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
3)终审环节,综合初审及实地核查(如有)情况,通信管理局作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将在一定时间内颁发ICP经营许可证;若未通过,会向企业出具书面通知说明未通过原因,企业可根据原因整改后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