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企业类型要求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方面,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限额100万元人民币;全国或跨省经营的,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3)企业需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技术、网络安全等领域人才,并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场地、设施,以及完善的网络技术方案,包括服务器、网络架构等规划。
5)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无电信监管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二、办理流程
1)材料准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托管商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企业网站的ICP备案信息截图。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档。
2)网上申请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业务申请平台。
按系统要求注册账号并登录。
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开展情况、网站信息等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材料。
3)初审环节
1)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若材料有问题,通过系统反馈企业修改补充,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重新提交。
4)实地核查(部分地区)
1)对于一些情况,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人员到企业实地查看。
主要核查场地设施是否真实存在且符合标准、人员是否到位等情况。
5)审核决定
1)通信管理局综合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结果(如有)。
若符合条件,批准发放ICP经营许可证,并在官方网站公示。
若不符合,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说明理由。
6)领证环节
1)企业收到领证通知后。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或按要求办理邮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