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需确保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登记信息应完整无遗漏,加盖企业公章。
2)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该章程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清晰展示企业的股东结构、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条款,每页均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扫描图像应清晰可辨,人像与文字信息完整呈现,不得有模糊、遮挡等情况。
二、网站相关材料
1)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必须为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且已通过工信部域名实名认证,证书上的域名信息与申请网站使用的域名完全一致。
2)服务器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商或自建机房的相关信息,包括接入带宽、IP地址范围等;若为托管,还需提供托管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证)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合法运营资质。
3)网站设计图与功能模块说明文档。网站设计图应涵盖首页、主要页面及功能页面布局,标注各板块名称与功能;功能模块说明文档则详细阐述网站具备的各项服务功能,如信息发布、用户交互、在线支付等功能的实现方式与流程。
三、人员资质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学历证明,表明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如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等职称证书,可进一步证明其专业技术水平。
3)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技术人员与申请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四、管理制度材料
1)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流程与标准;数据加密制度,阐述对用户数据加密传输与存储的技术手段;防入侵制度,说明防范网络攻击与非法访问的措施等,制度需具有可操作性与完整性。
2)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文件。详细规定用户信息收集的范围与方式、使用目的与限制、存储安全措施以及在用户要求下信息删除或销毁的流程,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