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企业资质
1)企业性质:需为依法成立的内资企业,外资占股暂不符合申请要求。
2)注册资本:一般要求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已实缴到位。
3)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或与之紧密相关的业务内容。
二、准备申请材料
1)公司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清晰展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扫描,保证图像清晰可辨,无模糊或遮挡。
3)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查询章,明确企业股权结构与治理规则。
2)网站相关材料
1)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体现域名注册人信息为申请企业,注册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完整。
2)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与合法合规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明确服务期限、带宽、IP地址等关键信息,并附上托管商的IDC资质证明扫描件。
3)网站备案信息截图:完整呈现网站备案号、备案主体信息、备案时间等,确保与企业信息一致。
3)人员资质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少三名技术人员,其专业知识应涵盖计算机技术、网络工程等领域。
2)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证明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素养。
3)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显示企业为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的记录,以证实人员的在职情况。
4)业务相关材料
1)业务发展报告:详细阐述企业开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内容、商业模式、目标用户群体、市场竞争优势、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详实且逻辑清晰。
2)ICP业务申请表:按照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格式填写,如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网站详情、拟开展业务范围等内容。
三、提交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所在省份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后,依据系统指引,准确无误地录入企业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项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格式规范。
2)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存在问题,会在系统中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如材料缺失、内容不符要求等。
3)修改与补充:企业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4)实地核查(视情况而定):部分地区或特定企业可能面临实地核查。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会到企业实地检查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5)审批与领证:审核通过且实地核查(如有)合格后,通信管理局将作出审批决定。企业按通知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即可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式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