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1)明确企业性质与资本要求:企业需为内资,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以确保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基本经济实力。
2)梳理网站相关信息:确定网站域名,并完成域名注册,获取域名证书;准备好网站服务器的托管协议,明确服务器相关信息,如IP地址等;同时,确保网站已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信息准确无误。
二、材料收集整理
1)企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的彩色扫描件,需保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信息完整无涂改。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确保身份证未过期,能清晰识别身份信息。
3)公司章程:提交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原件扫描件,以体现企业的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2)网站材料
1)域名证书:确保域名所有者与申请企业一致,提供完整的域名证书扫描件。
2)服务器托管协议与资质:上传服务器托管合同扫描件,并附上服务器提供商的IDC许可证扫描件,证明服务器来源合法合规。
3)网站备案截图:截取网站备案成功页面,显示备案主体、备案号等关键信息,确保与企业信息匹配。
3)人员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至少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技术人员专业宜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相关领域。
2)学历证明:提供技术人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其专业素养。
3)社保证明:获取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用以证实人员与企业的雇佣关系。
4)业务材料
1)业务发展报告:详细阐述企业拟开展的ICP业务类型、运营模式、市场分析、发展规划等内容,报告应具有逻辑性与完整性。
2)ICP业务申请表:按照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格式填写申请表,如实填写企业信息、网站信息、业务信息等各项内容。
三、提交申请与审核
1)网上提交: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后,依系统要求依次上传准备好的各类材料,注意文件格式与大小符合系统规定。
2)初审: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日内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若初审发现材料问题,将在系统反馈详细修改意见。
3)修改与再次提交:企业根据初审意见,在指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通过系统提交审核。
4)实地核查(视情况而定):部分地区或特定业务类型可能会触发实地核查环节。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将实地查看企业办公场地、人员实际情况、技术设施配备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5)终审与领证:若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如有)均顺利通过,通信管理局将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企业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正式开展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