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办理条件
1)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公司,外资成分需符合特定政策要求或进行调整。
2)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关的表述,且执照处于有效期。
3)企业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资金和场地等开展业务的基础条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完整的彩色扫描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能展示企业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高清扫描件,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可辨。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原件扫描件,内容需涵盖股东信息、股权结构、出资方式与时间等详细内容。
4)股权结构图:以图表形式展示企业的股权构成,注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及相互关系。
5)域名注册证书:申请网站所使用域名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且注册信息真实有效。
6)服务器托管协议:与正规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协议扫描件,需明确服务器的相关技术参数、服务期限与费用等条款。
7)服务器商资质:服务器托管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扫描件,证明其合法运营。
8)网站备案信息: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成功截图或证明文件扫描件,确保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
9)专业人员资料:
1)技术人员简历:至少三名技术人员的详细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
2)技术人员身份证:对应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3)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扫描件,证明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4)技术人员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扫描件,体现技术人员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10)业务发展报告:详细阐述企业的业务模式、市场分析、发展规划、盈利预测、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少于800字,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11)ICP申请表:按照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格式填写的申请表原件扫描件,如实填写企业及网站的各项信息。
三、办理流程步骤
1)网上提交: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注意文件格式与大小需符合规定。
2)材料审核:通信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在系统中反馈修改意见。
3)修改与补充:企业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并重新提交审核。
4)实地核查(部分地区):部分地区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实地核查,检查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5)领证: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缴纳相应费用(如有),领取ICP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