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1)企业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占比有严格限制,一般不得超过特定比例(如50%)。
2)企业注册资金需达100万元及以上,需有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证明资金到位情况。
3)具备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人员、场地与技术设施等基础条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若不包含则需先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并取得新执照。
2)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可辨。
3)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若股东为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同时附上股权结构证明文件。
4)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需涵盖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股东权益与义务等关键信息。
5)网站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所有者应为申请企业,且域名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临近到期需提前续费。
6)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商信息、托管服务内容与期限等。
7)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若网站接入商非自行建设)。
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等扫描件,人员专业需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数量符合业务需求。
三、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指定的ICP证申报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
2)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依次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3)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确保文件格式正确、内容完整且清晰可识别,材料上传顺序需与系统要求一致。
4)信息录入与材料上传完成后,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四、审核与反馈
1)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信息错误,会通过申报系统反馈修改意见。
2)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0个工作日)根据修改意见进行整改,补充完善材料或修正错误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3)若申请材料审核通过,部分地区可能会安排实地考察,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展示企业真实运营情况与业务能力。
五、领取许可证
1)经审核与实地考察(若有)均合格后,通信管理局会在官方网站公示领证通知。
2)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领证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