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资格
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且注册资本达到规定要求(地网ICP一般为100万元以上,全网ICP为1000万元以上)。
二、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2)网站相关材料:域名注册证书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服务器租赁协议及服务器商资质扫描件、网站备案截图。
3)人员材料:至少两名技术人员简历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4)业务材料:详细的业务情况介绍文档、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文档。
三、网上提交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ICP业务申报系统,按系统要求录入企业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材料完整清晰,格式符合要求。
四、审核环节
1)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信息有误等情况,会在系统中反馈审核意见,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2)实地核查(部分地区):对于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企业办公场地、人员情况、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如实展示相关情况。
3)专家评审(如有需要):若申请业务较为复杂或涉及特殊领域,可能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的业务模式、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企业需积极配合专家的询问与调查,提供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五、领取许可证
1)审核通过:经审核,企业符合ICP许可证发放条件,通信管理局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核结果,企业可在公示期结束后,按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ICP许可证正、副本。
2)未通过处理:若审核未通过,企业可根据通信管理局反馈的具体原因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申请重新进入审核流程,但需注意申请次数限制及相关时间间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