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表述,如“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发布”等,清晰展示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与业务范畴关联。
2)法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保证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用以确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是企业主体代表的关键凭证。
二、网站相关材料
1)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与申请企业名称精确一致,证书要明确域名的注册日期、有效期范围以及注册机构信息,同时该域名应在工信部域名管理系统成功完成实名认证。
2)服务器租赁协议与资质:服务器租赁协议应详细规定租赁期限、服务器配置详情、IP地址分配情况以及双方的技术支持与维护责任等内容;服务器提供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IDC许可证扫描件。
3)网站备案信息:已完成的网站工信部备案截图,截图需清晰展示备案号、备案主体信息以及备案时间等关键要素,证明网站已在国内相关管理体系下进行了初步登记备案。
4)网站内容展示材料:全面提供网站首页、主要业务页面及功能页面的截图,截图应完整呈现网站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业务介绍、服务流程以及页面底部的版权信息等内容,直观展示网站已具备完整的信息服务架构与内容呈现。
三、人员资质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提供至少三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确保人员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学历证书:上述人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件,学历专业计算机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等互联网相关领域密切相关,体现企业具备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业务运营。
3)社保证明:提供这三名专业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明确显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证明人员与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雇佣关系,而非临时拼凑人员。
四、业务发展规划材料
1)业务计划书:一份详尽的业务计划书应涵盖业务定位阐述、目标市场分析、服务内容与模式详细说明、盈利模式解析、市场竞争策略规划以及未来三年业务发展规模与目标预估等内容,使审核机构能够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战略规划与发展前景,为ICP证的审批提供充分的业务可行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