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资格
1. 企业性质: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内资企业,外资参股比例有严格限制,不得超出规定界限。
2. 业务范围:所开展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例如在线信息发布、网络平台运营等。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企业基本文件
o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内容。
o 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以表明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分配等信息。
o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清晰扫描件。
2. 人员资质材料
o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与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需清晰显示毕业院校及专业。
o 至少两名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计算机技术相关职称证明。
o 上述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 网站相关材料
o 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准确反映域名的注册信息及所有者。
o 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扫描件,明确服务器托管的各项服务条款。
o 服务器提供商的IDC许可证扫描件,证实其合法运营服务器托管业务的资质。
o 网站架构图与详细的功能说明文档,通过图文并茂展示网站的整体架构与功能设置。
o 网站首页及主要页面的截图,全面呈现网站的页面设计与内容布局。
4. 业务规划资料
o 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市场分析、业务模式、盈利预测等内容。
o 未来三年业务发展规划方案,明确业务拓展方向、预期规模及实施策略。
三、网上申请提交
1. 进入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ICP经营许可证申请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
2. 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
3. 详细录入网站相关信息,如域名、网站名称、服务内容简介等。
4. 按照系统要求依次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格式符合规定,如PDF、JPEG等。
5. 仔细核对所填信息与上传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牢记申请编号以便后续查询。
四、审核流程
1. 材料初审: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与合规性检查。若材料有缺失、不清晰或不符要求,将通过申请系统反馈给企业,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提交。
2. 实地核查(部分地区):初审通过后,部分地区通信管理局可能安排实地查看企业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技术设施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3. 综合评审:综合材料初审与实地核查(如有)结果,对企业业务能力、网站运营、技术安全及合规性等方面全面评估,确定是否批准许可。
五、领取许可证
1. 若申请获批,通信管理局将在官网发布领证通知,告知企业领证所需携带的材料,如企业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等。
2. 企业按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CP经营许可证,或选择通信管理局提供的邮寄服务,取得许可证后即可开展相关业务并接受监管。